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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五险缴费基数标准上下限2024年度
发布时间:2024/12/05 09:50:57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1392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发布,公布了全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武汉市社保基数执行第一档标准,具体如下。

 

  2024年度武汉社保五险缴费基数标准上下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

  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

第1档

 

月缴费基数

费率

月缴费额

年缴费额

一档(60%)

4494

20

898.8

10785.6

二档(70%)

5250

20

1050

12600

三档(80%)

6000

20

1200

14400

四档(90%)

6750

20

1350

16200

五档(100%)

7489

20

1497.8

17973.6

六档(150%)

11240

20

2248

26976

七档(200%)

14980

20

2996

35952

八档(250%)

18730

20

3746

44952

九档(300%)

22467

20

4493.4

53920.8

下限档

——

——

——

——

  灵活就业人员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至11月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重新申报2024年7至11月份的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至11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且缴费基数超出2024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的,应重新确定缴费基数;具体由省税务部门统一在社保费征收系统重新保底封顶处理并生成补收金额。按本条规定重新申报或确定基数标准补差不计征滞纳金。

 

  2024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于2024年底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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