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

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武汉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7 09:59:37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296

湖北省公安机关正式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在湖北的外地居民因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的,凭相关有效材料申办。异地办证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另外,湖北省公安厅已在全省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异地户籍可在湖北省首次申领身份证!

 

办理条件

 

首次申领身份证:

1、湖北省内户籍人员:均可在武汉首次办证;

2、湖北省外户籍人员:2022年11月起,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等省(区、市)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我市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根据各省的推进力度,正在更新扩大,具体可咨询身份证办理点。

换领/补领身份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向其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

(1)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2)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首次申领:

1、湖北省内非武汉市户籍人员:

①年满16周岁公民: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②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湖北省外户籍人员:

①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②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注意:详细材料请以办理窗口规定为准。

补办:

持以下材料之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它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个人承诺书,对自己姓名、身份证号予以证明,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换领:

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身份证:

(1)公民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表,申领身份证;

(2)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异地户籍申领的,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4)领取证件时,申请人需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换领、补领身份证: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等有效身份凭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可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派出所户籍窗口整合归并的,在区(街)政务服务中心(或分局户政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20个工作日

1.首次申领免缴工本费;

2.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

3.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

4.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Copyright 2018-2020. 湖北外服鑫中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电话:027-85776100鄂ICP备13014144号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附10号5楼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