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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对象+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5/04/14 11:09:03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122

武汉市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条件说明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

二、申报条件:

1. 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以上

2.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3.在文件规定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能查询证书信息。

三、相关依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7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发〔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

注意: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同一劳动者每一自然年度内在我省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

3.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4.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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